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18-03-19
周口市商务局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2018 年 3 月 7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周口市商务局概况
一、设置情况及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周口市商务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周口市商务局 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周口市商务局概况
一、周口市商务局机构设置情况及主要职能
周口市商务局机关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共有编制108人,其中:行政编制84人,事业编制17人,差供编制7人;在职职工95人,离退休人员83人。主要职责有: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政策,拟订全市相应的发展规划以及规定、办法和措施,研究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二)负责推进全市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拟订全市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四)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拟订全市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受理全市商务领域举报投诉,参与组织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保障消费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五)承担组织实施全市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加强畜禽屠宰、酒类流通、成品油市场、煤炭市场、特殊流通行业等行业的监督管理,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
(六)负责全市招商引资工作,拟订全市招商引资政策措施,制订全市招商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招商项目的收集、筛选,建立全市统一的项目库,负责全市招商引资整体形象的策划、宣传和推介工作,统一组织全市重大招商活动,搞好项目的跟踪服务和督查落实,考核、认定招商引资成果并提出奖惩意见。
(七)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八)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负责与国家安全相关的进出口许可证件的申报工作。
(九)执行国家服务贸易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十)负责全市商务系统涉及世界贸易组织相关事务的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承担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责任,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依法实施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拟定我市反垄断相关政策,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承担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领域中的相关反垄断调查和取证工作,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依法对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进行审核和申报,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协调省级、市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建设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并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执行国家有关中国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政策,负责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拟订境外投资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负责组织申报市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
(十三)执行国家经贸政策,贯彻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承担联合国等国际组织对我市经济技术合作的有关管理事务,管理外方对我市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对我市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执行国家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的经贸政策,组织全市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开展经贸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四)研究对外开放相关政策和推进开放带动主战略实施的长效机制,完善商务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受理外商、台商、港澳商投资企业及投资各方的投诉和建议,依法处理投诉案件。
(十五)组织、申报并指导以周口市名义在境内外举办的各类大型经贸交易会、洽谈会、展销会等商贸活动。
(十六)负责全市驻境外商务机构的队伍建设、人员选派和管理,协调指导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国际商会)河南分会周口支会和全市商贸流通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工作。
(十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周口市商务局预算单位构成
1、周口市商务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和3个局属二级单位预算。
2、周口市商务局机关本级
3、周口市商务稽查支队
4、周口市外商投诉受理中心
5、周口市商业干校
第二部分
周口市商务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周口市商务局2018年收入预算990.97万元,支出预算990.97万元,与2017年相比,各减少127.51万元。主要原因:退休人员工资已归人社局,本单位无预算。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53.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1.5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8.8万元,生产和事业发展专项支出77万元。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周口市商务局2018年收入预算990.97万元,与2017年相比,各减少127.51万元。主要原因:退休人员工资已归人社局,本单位无预算。其中:工资福利收入753.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收入51.52万元,商品和服务收入108.8万元,生产和事业发展专项收入77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周口市商务局2018年支出预算990.97万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127.51万元。主要原因:退休人员工资已归人社局,本单位无预算。其中:基本支出913.97万元,占92%,项目支出77万元,占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周口市商务局 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 990.97万元,与 2017 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127.51万元。主要原因:退休人员工资已归人社局,本单位无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周口市商务局2018年收入预算990.97万元,支出预算990.97万元,与2017年相比,各减少127.51万元。主要原因:退休人员工资已归人社局,本单位无预算。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53.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1.5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8.8万元,生产和事业发展专项支出77万元。
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 号)要求,从 2018 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为适应改革要求,周口市商务局《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由上年仅反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预算,调整为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周口市商务局 2018 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周口市商务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总额83.3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总额为73.6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9.7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56 万元。2018 年度没有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招商引资、租车、车辆维修维护、车辆保险、燃料费、过路过桥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 2017 年预算增加 6 万元。主要原因:招商引资、大型经贸洽谈等重点工作任务艰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应增加。
(三)公务接待费 23.6 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 2017 年增加3.7万元。主要原因:招商引资、大型经贸洽谈等重点工作任务艰巨,接待费相应增加。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周口市商务局2018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108.8万元,主要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完成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因我局电脑及办公设施老化,需要购置电脑30台,每台4000元,预计12万元。打印机10台,每台2000元,预计2万元。复印机2台,每台2万元,预计4万元。传真机5台,每台3000元,预计1.5万元。空调10台,每台4000元,预计4万元。椅子50把,预计7500元。柜子20个,预计1.2万元。政府采购预算共计25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无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期末,周口市商务局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
“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
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
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
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
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